最新门面转让合同协议

门面转让合同协议

合同编号:XXXXXX

甲方(转让方):XXX

乙方(受让方):XXX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所有的门面(以下简称“转让物品”)转让给乙方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转让物品

1. 甲方将其合法所有的位于XX市XX区XX路XX号的门面,面积为XX平方米,用途为商业用途的房屋(以下简称“转让房屋”)转让给乙方。
2. 甲方应保证其对该转让房屋拥有完全的产权,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或法律纠纷。

二、转让价格及付款方式

1. 本次转让价格为人民币XX万元整(以下简称“转让价格”)。
2.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X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XX万元整,剩余款项在办理完产权过户手续后支付。
3. 甲方应在收到定金后X个工作日内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并在办理完过户手续后将房屋交付给乙方。

三、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或未能按时交付房屋,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整。
2. 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定金或剩余款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整。
3. 若因甲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向乙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支付违约金人民币XX万元整。
4. 若因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已支付的款项不予退还。

四、其他事项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的签订、解释、适用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若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 本合同中的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