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渣土运输合同,渣土运输协议,建筑垃圾运输合同

建筑渣土运输合同

甲方(建筑渣土产生单位):

乙方(建筑渣土运输单位):

鉴于甲方在建筑施工过程中产生建筑渣土,需要将渣土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场所,乙方具有从事建筑渣土运输的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运输要求

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将建筑渣土运输至指定的处理场所,并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和速度进行运输。

2. 乙方应保证运输过程中渣土不散落、不污染环境,并保持运输工具的清洁。

3.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运输过程中的相关信息。

二、运输费用及支付方式

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和数量向乙方支付运输费用。

2. 乙方应在每月初向甲方提供上个月的运输费用清单,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开具发票。

3. 甲方应在收到发票后及时支付运输费用。

三、安全责任

1. 乙方应负责运输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并遵守相关的安全规定。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运输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四、违约责任

1. 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2. 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3. 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五、争议解决方式

1. 如因本合同引起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

2. 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六、其他约定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到期后如需续签,双方应提前一个月协商确定。

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