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新证券承销合约合同

公司新证券承销合约合同

一、合同背景及概述

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不断发展和壮大,新证券承销业务逐渐成为各大公司重要的业务领域之一。为了规范公司新证券承销业务,明确各方权利与义务,保障市场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担任乙方新证券承销商事宜,达成以下合约:

二、合同主体及客体

1. 甲方:某证券公司,具有合法的证券经营资质和承销资格。
2. 乙方:某上市公司或拟上市公司,拥有良好的企业形象和经营业绩。

三、合同内容及条款

1. 甲方权利与义务
(1)为乙方提供新证券发行和承销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市场推广、投资者关系维护、路演组织等。
(2)根据乙方的需求和实际情况,制定合理的发行和承销方案。
(3)协助乙方进行尽职调查,提供相关法律、财务等专业咨询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将募集资金划付给乙方指定账户。
(5)对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2. 乙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完整的公司财务报表和业务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配合甲方进行市场推广和投资者关系维护等活动。
(3)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承销费用和中介服务费用。
(4)对甲方提供的商业秘密等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

3. 合同期限与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期满后如双方无异议,可续签合同。如一方有异议,应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对方。如有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四、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均有权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