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技术公司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生物技术公司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随着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生物技术公司成为了引领未来发展的重要力量。然而,这些公司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其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了确保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不被泄露,生物技术公司需要与员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签订知识产权保密协议。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生物技术公司与其相关方在涉及知识产权保密方面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公司的核心技术和商业秘密免受泄露、滥用或侵犯。

二、保密信息

本协议所称的“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的技术信息,如专利、技术诀窍、研究报告、实验数据等;
2. 公司的商业信息,如市场调查报告、营销策略、财务数据等;
3. 公司的客户信息,如客户名单、合同内容等。

三、保密义务

1. 生物技术公司应对其掌握的保密信息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确保保密信息不被泄露、滥用或侵犯。
2. 员工、合作伙伴和供应商在与生物技术公司合作过程中获取的保密信息,应严格遵守本协议规定,不得擅自泄露、使用或向他人提供。

四、保密期限

1. 保密义务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生物技术公司书面通知相关方解除保密义务为止。
2. 在保密义务有效期内,相关方不得擅自披露、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保密信息。即使在协议终止后,相关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五、违约责任

1. 如相关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泄露、使用或向他人提供保密信息,应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和法律责任。
2. 生物技术公司有权要求相关方赔偿因违约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合理费用。

六、争议解决

1. 本协议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 若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生物技术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条款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议相同的法律效力。
3.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