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合伙协议范本

律师合伙协议范本

一、协议目的

本协议旨在明确律师合伙事务所中各合伙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以确保事务所的稳定运营和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协议适用于所有参与律师合伙事务所的合伙人,包括但不限于普通合伙人、有限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等。

三、定义

1. 律师合伙事务所:指由多名律师组成的合伙企业,以提供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
2. 合伙人:指参与律师合伙事务所的律师,包括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
3. 普通合伙人:指对律师合伙事务所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合伙人。
4. 有限合伙人:指对律师合伙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的合伙人。
5. 执行事务合伙人:指负责执行律师合伙事务所日常事务的合伙人。

四、权利与义务

1. 合伙人享有参与决策、分享利润、承担风险等权利。
2. 合伙人应遵守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维护事务所声誉和利益。
3. 合伙人应按照约定履行出资义务,不得抽逃出资。
4. 普通合伙人应对事务所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出资额为限对事务所债务承担责任。
5. 执行事务合伙人负责执行事务所日常事务,其他合伙人有权监督其工作。
6. 合伙人之间应相互尊重、信任,共同维护事务所的稳定和发展。

五、违约责任

1. 若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解除合作关系等。
2. 若因合伙人违约导致事务所遭受损失,其他合伙人有权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若因合伙人之间的纠纷导致事务所无法正常运营,其他合伙人应积极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寻求法律途径解决。

六、附则

1.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期满后可协商续签或修改。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由合伙人协商补充,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文本由甲乙双方共同起草并确认,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