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License Agreement for Computer Software Usage

计算机软件使用许可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订:XXX(以下简称“许可方”)和XXX(以下简称“被许可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许可方将其计算机软件使用权许可给被许可方使用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定义

1.1 “计算机软件”是指由许可方开发、拥有知识产权的计算机程序及其相关的文档、数据和其他材料。

1.2 “使用权”是指使用计算机软件的排他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复制、安装、运行、调试、修改、翻译、汇编、再分发等权利。

1.3 “协议”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和其他相关文件。

第二条 许可范围

2.1 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协议规定的条件下使用计算机软件的权利。

2.2 被许可方应遵守协议规定的各种限制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范围、期限、保密义务等。

第三条 许可费用

3.1 被许可方应按照协议规定的方式向许可方支付许可费用。

3.2 协议规定的许可费用应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费、技术支持费、培训费等。

第四条 知识产权保护

4.1 许可方保证其对计算机软件拥有充分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等。

4.2 被许可方应尊重并保护许可方的知识产权,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许可方的知识产权。

第五条 技术支持与服务

5.1 许可方应向被许可方提供协议规定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咨询、培训、维护等。

5.2 如被许可方需要额外的技术支持与服务,应与许可方协商并达成补充协议。

第六条 保密义务

6.1 被许可方应对计算机软件及其相关的技术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密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6.2 在协议规定的保密期限内,被许可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保密信息,除非得到许可方的书面同意。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如一方违反协议规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7.2 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