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开发保证合同

房地产开发保证合同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房地产开发的保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保证事项

1. 甲方保证其拥有土地使用权,并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关证件。
2. 甲方保证其房屋建设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房屋质量安全。
3. 甲方保证其销售行为合法合规,不进行虚假宣传和误导消费者。

二、责任权利

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确保房地产开发的顺利进行。
2. 甲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向乙方支付保证金,并在保证期满后及时返还给乙方。
3.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证件和资料,以便履行保证责任。
4. 乙方有义务在保证期内对甲方提供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设、销售等方面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符合合同约定。

三、保证期限

本合同保证期限为自签订之日起至甲方完全履行完毕其合同义务之日止。

四、违约责任

1. 若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2. 若乙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保证责任,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有权解除合同。

五、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
4. 本合同的附件、补充协议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相同的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