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合同

国营集体企业固定资产外汇贷款合同

一、合同双方

甲方(借款人):国营集体企业
乙方(贷款人):金融机构

二、贷款金额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万元(大写:______元整)。

三、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期限为______年,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四、利率

本合同项下的贷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五、还款方式

1.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按期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2. 甲方应按照乙方要求的还款方式进行还款,具体还款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3. 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应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同意后,可提前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六、权利义务

1. 甲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承担因提供虚假资料所产生的法律后果。
2.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利率,及时足额发放贷款。
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及时足额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4. 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应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逾期利息。
5. 乙方有权对甲方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有权要求甲方提供相关资料。
6.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担保或采取其他措施保障贷款安全。
7. 乙方有权在甲方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时,采取法律手段追偿贷款。

七、违约责任

1. 甲方如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应向乙方支付逾期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2. 乙方如不能按期足额发放贷款,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违约责任。
3.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均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其他事项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另行协商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