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集体合同(综合性参考文本)

海南省集体合同(综合性参考文本)

一、概述

集体合同是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达成一致协议,并经用人单位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的书面协议。

二、合同签订

1. 签订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2. 集体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
3. 集体合同应当经过用人单位全体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审议通过,并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三、合同履行

1. 双方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集体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的劳动报酬,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3. 职工应当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履行集体合同约定的义务。

四、合同变更和解除

1. 集体合同可以在合同期满前进行变更或者解除,但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2. 在合同期内,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并报送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3. 变更或者解除集体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3. 《海南省劳动合同管理规定》
4. 《海南省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办法》
5. 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六、附则

1. 本参考文本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完善。
2. 本参考文本如有不足之处,请随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