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矿产品采购合同
工矿产品采购合同
关键词:工矿产品,采购合同,供方,需方,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支付货款,退换货,损失赔偿。
本合同由供需双方经友好协商,就需方向供方采购工矿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供方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按照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价格、交货期等条款履行义务。需方则需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货款,并保证收货后及时验收并支付货款。
二、交货地点、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将产品交付给需方,运输方式及费用由供方负责。需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接收产品,并及时支付货款。
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需方应在收到产品后按照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和方法对产品进行验收,并在验收期限内提出异议。如果需方未在验收期限内提出异议,则视为供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合同约定。
四、违约责任:如果供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合同约定,需方有权要求供方退换货或赔偿损失。如果需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供方有权停止供货并要求需方支付违约金。
五、保密协议:供需双方应对本合同涉及的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使用。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解决争议的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供需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约定事项: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供需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两份,供方和需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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