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限动产赠与合同
期限动产赠与合同
一、合同订立
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为了明确赠与财产的权利义务关系而订立的书面协议。在订立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时,双方应遵循以下原则:
1. 合法原则。赠与合同的内容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公共利益。
2. 自愿原则。赠与合同是双方自愿达成的,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对方。
3. 公平原则。赠与合同应当公平合理,不得显失公平。
在订立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时,双方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 赠与财产的名称、数量、质量、价值等。
2. 赠与财产的交付时间、地点、方式等。
3. 赠与人的权利义务,如交付赠与财产、协助受赠人办理相关手续等。
4. 受赠人的权利义务,如接受赠与财产、承担赠与财产的风险等。
5. 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方式等。
二、合同履行
在期限动产赠与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义务。具体而言,赠与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赠与财产,并协助受赠人办理相关手续。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接受赠与财产,并承担赠与财产的风险。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
1.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3.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5.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方式
在变更或解除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时,双方应当协商一致,达成书面协议。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方式解决争议。在变更或解除合同后,双方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过户、登记等。
总之,期限动产赠与合同是赠与人与受赠人之间明确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协议。在订立、履行和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双方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原则,确保合同的合法、有效和顺利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