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协议书
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协议书
一、协议书概述
本协议书是在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过程中,由招标方与投标方经过协商一致,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而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该协议书旨在规范招标采购行为,保障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
二、招标方与投标方
1. 招标方:指负责组织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的单位或机构,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相应的采购权限。
2. 投标方:指参与货物采购国内竞争性招标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
三、招标内容
1. 货物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2. 交货时间、地点、方式等。
3. 价格及付款方式。
4. 其他相关条款。
四、投标要求
1. 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投标表格,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投标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如有虚假,将承担法律责任。
3. 投标方应遵守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按时提交投标文件。
五、评标与定标
1. 评标委员会由招标方组建,由相关领域的专家组成,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 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审。
3. 定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方。
六、合同签订与履行
1. 中标方应在接到中标通知后,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方式等要求与招标方签订合同。
2.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确保货物的质量、交货时间等符合要求。
3.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或仲裁等方式解决。
七、违约责任
1. 如因投标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提交投标文件或提交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投标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如因招标方原因导致未能按时完成评标或未能按时签订合同等行为,招标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3. 如因双方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等行为,双方应共同承担违约责任。
八、协议书的生效与变更
1.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
2. 本协议书未尽事宜,可由双方协商补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协议书进行变更或修改。
3. 本协议书的解释权归招标方和投标方共同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