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

知识产权共享协议书

一、协议背景

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在推动社会进步、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促进各方合作,本协议书应运而生。本协议书旨在明确知识产权共享的相关规定,保障各方权益,促进合作共赢。

二、协议目的

1. 明确知识产权共享的范围、方式及权益保障措施;
2. 规范各方在知识产权共享过程中的行为,确保各方权益不受损害;
3. 促进各方在知识产权领域的深度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互利共赢。

三、知识产权共享范围

1. 共享的专利:包括但不限于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等;
2. 共享的商标:包括但不限于注册商标、申请中的商标等;
3. 共享的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文字作品、音乐作品、美术作品等;
4. 其他知识产权:如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

四、知识产权共享方式

1. 交叉许可:各方相互授权对方使用各自的知识产权,实现资源共享;
2. 共同申请:各方共同申请新的知识产权,成果归各方共同所有;
3. 技术转让:一方将其拥有的知识产权转让给其他方,收取转让费用;
4. 其他方式:如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等。

五、权益保障措施

1. 各方应确保所共享的知识产权是合法、有效的,不存在权属纠纷;
2. 在知识产权共享过程中,各方应相互尊重对方的权益,不得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3. 如因知识产权共享产生的纠纷,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六、保密条款

1. 各方应对涉及知识产权共享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予以保密;
2. 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公开涉及知识产权共享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
3. 若因本协议终止或其他原因需要向第三方披露涉及知识产权共享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时,应提前告知对方并取得对方同意。

七、协议期限及终止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X年;
2. 协议期满前三个月内,如双方均未提出异议,本协议可自动续期X年;
3. 若因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时,双方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解除本协议;
4. 本协议解除后,各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解除前已经产生的权利和义务。

八、其他条款

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2.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