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学校侵犯姓名权和受教育权起诉状

原告:[XXXXX]
被告:XX中学

案由:起诉学校侵犯姓名权和受教育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原告向贵庭提起诉讼,现将有关事实和理由如下:

一、诉讼请求

1. 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犯原告姓名权和受教育权的行为;
2. 判令被告公开向原告道歉,并赔偿原告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XX元。

二、事实和理由

1. 侵犯姓名权

原告在被告学校就读期间,被告未经原告同意,擅自将原告的姓名用于学校的商业宣传和广告中,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的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盗用、冒用他人姓名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因此,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姓名权的侵犯。

2. 侵犯受教育权

原告在被告学校就读期间,被告以各种理由限制原告接受教育的权利,导致原告无法正常参加学校的各项教学活动。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受教育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受教育者享有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种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等权利。因此,被告的行为已经构成对原告受教育权的侵犯。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已经严重侵犯了原告的姓名权和受教育权,给原告造成了极大的精神损害。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贵庭提起诉讼,请求贵庭依法判决。

敬请贵庭依法予以受理并公正审理。

原告:[XXXXX]
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