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委托管理合同范文

食堂委托管理合同范文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鉴于甲方希望将食堂委托给乙方管理,乙方愿意接受该委托,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委托事项
1. 甲方委托乙方全权管理甲方所属的食堂,包括但不限于日常运营、安全管理、食品卫生、人员管理等。
2.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实际需求,制定并执行有效的管理方案,确保食堂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满意度。

第二条 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场地、设备和人员支持,确保乙方能够正常开展管理工作。
2. 乙方应对食堂进行全面的管理和维护,包括但不限于食品采购、加工、储存、供应等环节。
3. 乙方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甲方的规章制度,确保食堂的合法运营和员工的健康安全。
4. 乙方应对食堂的财务状况进行全面监控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和食堂的正常运转。

第三条 合同期限和费用
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三年。合同期满后,双方可协商续签或终止合同。
2. 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委托管理费用,具体金额和支付方式详见附件。

第四条 保密条款
1. 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信息、技术信息和客户信息等均属于双方的保密内容。
2. 未经对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或提供保密信息。如因法律法规要求或司法程序需要,双方应事先协商并确定应对措施。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 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义务或保证,应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因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2. 若乙方未能按照约定支付委托管理费用,甲方有权暂停或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
3. 若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该方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协商解决。

第六条 解决争议方式
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纠纷,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 本合同中的所有争议应提交至北京市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